社会服务
为具基本能力过半独立生活的智障人士,提供二十四小时之家庭式的住宿服务,并在日常生活上提供有限度的职员协助。
年满15岁或以上的智障人士 ; 因社会因素而需要居所、没有严重暴力及攻击性行为,亦没有任何传染病、能够过半独立生活、目前正在就业或接受日间训练、身体和精神状况都适合过群体生活。
睡房、客饭厅、训练小组室、厨房、洗衣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