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濟明日更生慈善基金」於2011年7月14日成立,目的是為香港的在囚人士之未成年親生子女提供經濟援助。

申請人 -
必須為在香港懲教署懲教院所服刑首3個月內(由判刑日開始計算)之在囚人士。
受惠人 -
必須為申請人的未成年親生子女(未滿18歲)及持有香港居民身份的證明文件。

向在囚人士的未成年親生子女提供生活援助,協助解決因家庭經濟支柱在香港懲教署懲教院所內服刑而出現的家庭經濟問題。


  1. 為有需要的申請人提供即時的經濟援助,以解燃眉之急。
  2. 每位申請人只可於12個月內提出申請一次。
  3. 申請人必須於服刑首3個月內遞交申請,並以本基金收到申請表及文件時的日期為準。
  4. 若有特別需要,可具備理由提出酌情申請,本基金將另作考慮。

每一次申請的援助金額上限為港幣3千元。若有特別需要,本基金將另作考慮。

「仁濟明日更生慈善基金」的審批委員會成員包括:仁濟醫院董事局鄭承隆副主席、鄭承峰副主席、鮑誠業總理、吳國榮總理及蕭楚基MH太平紳士、葉振南MH太平紳士。

 

  1. 申請人必須親自提出申請。
  2. 申請表格可透過下列途徑索取:
    「仁濟醫院董事局慈善基金部」或「香港懲教署各懲教院所更生事務組」。
  3. 填妥表格後,可以自費郵寄方式連同相關文件一併交回本基金。

  1. 所有申請處理及審批程序均由本基金辦理。
  2. 所有填報資料及呈交文件必須真確無訛。如有虛報失實,有關申請不作考慮。
  3. 申請人的個人資料絕對保密,有關資料只用作申請本基金用途。
  4.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申請人可向「仁濟醫院」查閱其個人資料,或要求作出更正。如有任何查詢及更改,請以書面方式致函本基金。
  5. 不論申請結果如何,所有申請文件不會退還。
  6. 本基金保留各項申請的最終審批決定權,不設上訴機制,並保留不作解釋之權利。

全年均接受申請。

  

 

「仁濟明日更生慈善基金」有賴各界慷慨捐款,善款將用於「基金」在香港的慈善工作上。捐款方法如下:

  1. 劃線支票:抬頭請寫「仁濟醫院」或「YAN CHAI HOSPITAL」
  2. 善款可直接存入以下銀行戶口:
    匯豐銀行 848-074902-001 
    恆生銀行  288-092323-001
    中國銀行  064-780-0-015564-4
   請將「支票」或「銀行存款存根」寄回本院,凡捐款港幣100元或以上,可憑收據申請豁免繳稅。
 

電話 :2402 8276
傳真 :2412 0245
地址 :荃灣仁濟街7至11號仁濟醫院A座5樓
仁濟醫院董事局慈善基金部